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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消费空间巨大,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记者 辛圆

据新华社周一发布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规划》首先提到,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推动县域产业加快融入邻近大中城市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梯次向县域转移。支持涉农高校、企业办好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开展农民工急需紧缺职业专项培训,健全跨区域就业服务机制,建立区域劳务协作平台,促进农民就业拓岗增收。

《规划》提出,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农村居民并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规划》还提到,加快补齐脱贫地区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优先布局产业发展所需配套设施。发展面向脱贫地区的职业教育,持续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

在全面扩大内需的主基调下,激活农村消费市场应扮演重要角色。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为19280元,是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56%左右,这也意味着提升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仍有较大空间。

扩大农村内需,关键是农村居民的增收。年初以来,政策端在提振农村居民收入方面持续发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此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对2025年“三农”工作作出系统部署。文件提出,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3月16日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探索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

《方案》还提到,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提能增收行动,持续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促进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消费。

除了中央层面的持续“出拳”,地方层面也在出台相关政策。

例如,江西省印发出台《进一步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紧盯实现城市居民到农村消费、农村居民有钱消费、农村居民能够在家门口消费三大目标,提出了六方面13条举措,大力推动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

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长连平在2025年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年会上表示,最近三年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是有所放缓的,2024年是6.6%低于过去三年的7%的增速,而2014年到2015年平均的增速达到了8.2%。

“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农村依然存在巨大的消费增长的潜力,可以通过改革来推动居民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持续的提升。还有未来城镇化水平进一步的提升,更多农民变成市民,是有助于来促进消费增长的。”连平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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